宜的文化在所难免。但是朱熹这种不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文化改造,不但没有让文化进步,反而阻滞了文化的发展,最终被拍死在清末的沙滩上。
郑玄解释《易》学时认为易有三个定义一是简易,二是变易,三是不易。但是易不是变来去,易是变化,是发展、递进的过程。无论是简易,还是变易,还是不易,都是发展、递进的过程。
但是朱熹之流的文化改造是将“易”放置在一个圆中,让简易,变易和不易三易在一个圆中来回翻滚,那就没有发展、递进可言了。因为圆形的太极本是孕育之意,太极是阴阳内循环尚处于孕妇之状的形态,在这种状态下讲“理”,只能是变来变去的理,来回循环的理,最终是没理,不讲理,没有道理。
朱熹的“理”罪恶就罪恶在这里,特别是在法律层面,在法律上讲“理”就是犯罪。因为没有人是圆的,也没有事物是圆的,把本是群、环、域、模、线性、多项式等形式的人和事物放在圆滚翻,就是恶意歪曲事实,恶意打磨边角,化曲真理,让真理变成歪理,让有理变成没理,让讲理变成不讲理。
回顾历史,宋代时期中国文化已经相当发达文明,基本消除了奴隶制,这在当时的世界,文明程度已经甩欧洲几条街了,但是两宋王朝是在辽、金、西夏多国夹击下生存的国家,国家内忧外患,民族生存危机重重,在这种形式下,文化发生质变在所难免,但是引导文化回到史前社会就是最大的恶。
朱熹可能没有意思到他这种说理、讲理、讲道理讲最高境界就是没理,不讲理,没有道理的道理,这给后世带来了多么大的恶果。中国人凡事不讲规矩,不讲道德,讲实际,讲钱,讲钱是万能的,中国人没有敬畏神之心也是因为理学穷究天理造成的。
程颐在《二程遗书》中说“格犹穷也,物犹理也。犹日穷其理而已矣。”格局、分类、类别、社会组织等等团体分割得越清晰越好,意思是你是穷人你就站穷人队伍中,你是富人你就站富人一边越清晰越好。事物、物质的纹理越清晰越好,意思是树木是榆树就放榆树一边,是桑树就按桑树的纹理分类,分得越清楚明确越好。如同每日都在分辩是非曲直一样。
这就是“理”,听起来这样说很有道理,可是你细品,如果你每天都生活在分类划等级的世界里,哪里还有公平可言。
孟德斯鸠说“人生而平等,根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。我们没有权利假借后天的给予对别人颐指气使,也没有理由为后天的际遇而自怨自艾。在人之上,要视别人为人;在人之下,要视自己为人。”99。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