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异世界,不确定性实在太高了,别看天朝万千穿越者都那么牛逼,那是因为人家有后台,有金手指啊!
他有自知之明,家里可没什么传承久远的戒指,更没有什么古董、玉佩之类的,古书更是想都别想,所以,没有金手指的风信,打死也不敢想穿越这种事。
脑子越来越沉重,已经听不清外界的声音,思维也开始变的迟钝,外界的一切都迅速离自己远去,世界变得安宁,但风信的心跳越来越快,莫名地,风信身上产生一股微弱的电流,形成一个微电场,“兹咧~!”
风信快要沉寂的意识在电流闪过之后,思维又开始变得活跃回来,“咦?我还没死吗?血液乱串,虫噬骨肉的感觉似乎也消失了?”
慢慢地,风信疯狂跳动的心脏似乎也慢慢平复了下来,过了好一会,风信缓缓地用手把自己撑了起来,“兹咧~!”风信见到一层微弱电流散布在自己全身。
“这?我这身体里面居然存在电流?”风信一脸迷惘,黑人问号。
n了,我没有死,肯定是有金手指!
逃过一劫之后的风信,长长吐了一口气,开始思考人生。
我是谁?
我在哪里?
谁给我下的毒?
风信闭眼梳理这身体的记忆,“天人之血?雷蒙家族?谁指使车夫这么做的?我这身份是家主庶子,难道是什么家族内斗的狗血剧么?”
风信想了很多,这些事有点复杂了,虽然饱受大的影响,对于穿越这种事,还是了解,也能接受,但别人穿越不是完完整整的么?然后身世也高贵,金手指无敌,再种田发育个十几年,就横推世界,后宫无数啥的……
我这个呢?
请容我三思!似乎和说好的剧本不一样,金手指不是金手指啊!这身体有电流,是中车夫下了某种绝毒之后,激发了他这躯体的血脉力量,总之,是血脉觉醒了。
一时之间,风信想到了很多很多,既然穿越了,也没办法回去,为了自保,那么,我风信从今天开始,就叫雷蒙凯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