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八章 赤子之心6(2 / 2)

调。到现在仍仅挂着太学博士的名头,其讨虏校尉的职位也未曾变动。

贾诩的住处,也在未央宫以北,前街大街上,离刘毅家不远。其实长安城的官员府邸,大多都在尚冠和前街一带,这两条街又呈一条直线,仅以章台街为分界线。所以,真要说府邸集中在一条街上,也说得过去。

贾诩的府邸很是简单,除了几个仆役和其发妻外,再无他人。刘毅带着两小子走进贾府时,贾诩已得到消息,从室内迎了出来,一见刘毅,当先行了一礼:“君候。”

刘毅快步迎上去:“贾先生,今天找你,是有一事麻烦先生。”

贾诩望瞭望刘毅身后的两个半大小子一眼,笑了笑道:“进来说吧。”

几人进了屋,分宾主落了座,刘毅才开始打量四周。贾诩的客厅甚是整洁。四周还有木架,上面有竹简,帛书等物。正中有一长几,还放着一个酒壶,酒壶边有两碟佐酒小吃,其中一碟刘毅识得,是一碟毛豆,还有一碟则是油炸食品,刘毅看着,有些不确定的道:“先生,这,这是蝗?”

也难怪他吃惊。蝗虫能吃,那也是后代科学普及后,人们知识见长,才得出的结论。中华上下五千年,从周至明清一代,蝗灾在中华大地上肆虐,每次过后,必定饿殍遍地,赤地千里。但百姓宁愿饿死,也少有将蝗虫抓来吃的。为啥?

首先就是个观念问题。正如马匀所说,儒家大肆渲染,说蝗虫过境,是“蝗神”作祟,是上天降下来的惩罚。既然是“神虫”,又有几人敢于亵渎?其次么?这东西放在烹饪技术发达,物质资源丰富的现代,做出来美味可口。可有汉一代,大多数人连饭都吃不饱,又有几人敢于油炸蚱蜢,那也太奢侈了些。

贾诩笑了笑,坐回了座位上,还用手挑了个蚱蜢吃了,嚼得津津有味:“没错,这东西就是蝗。老夫也是偶然发现,油炸后辅以佐料,竟是无比美味。怎么,君候不会也像那些酸儒一般,质疑老夫亵渎神灵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