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七章、理是圆的(3)据理力争(3 / 3)

的指导意义。也就是说没有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,你就不知道在前进发展中有曲折性的历史,不知道在前进发展中有曲折性的历史就不会产生辩证法思维,没有辩证法思维就必然产生恐怖和压制思维。

近期网络有段话流传广泛,这句话是这样说的“凡是科学的,皆可证伪;凡是哲学的,都能质疑。唯独神学不允许反对和辩驳。但凡是邪恶的学说理论,则根本不允许有任何反对和辩驳。不允许的原因,是经不起证伪和质疑。而一切不容置疑者,恰恰反证了其邪恶面目。”这句话以如柏拉图所言“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,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。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,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。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,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。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,那么,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。”

这两句话其实正是易学“易变”原则、黑格尔逻辑学“合”原理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原则。

否定的辩证法就是否定一切,用科学的方法证伪,用哲学的方法质疑,用神学的方法探秘。因为事出有一必有二,有二必有三,有三必有“惧”,有“惧”必有“虑”,有“虑”必有“不安”,而“惧”是易之本原,“虑”是思维逻辑之根,而“不安”正是否定之否定规律之本。

是惧、虑和不安产生了易学“易变”原则、黑格尔逻辑学“合”原理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规律。而惧、虑和不安才是事物或思维传承、发展、延续、递进和超越之根本。

没有惧、虑思考和不安现状,何来递进和超越?社会想要发展,依靠的是创新的思维,但创新思维就来自易学“易变”原则、黑格尔逻辑学“合”原理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规律思想之中。99。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