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战警官感觉自己从来没接过这么容易的案子。
根据酒馆被砸程度来处理这些人。
“根据中华人民刑法第275条规定,故意毁坏公私财产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留、罚金。”
最后余战警官判处小野拘留三十七日,其他人十五日。并罚处6000元赔偿金,小野主动要求全部承担。
因为这些人事先知道要被抓,已经商量好了。所以哪怕余战警官把小野和其他人分房间审案口供,也不会有什么端倪。
只是这些钱小野恐怕又要麻烦父母了,他真是很抱歉。这一次他的父母选择相信小野,因为上次脑组织受损在医院,检测发现小野是骨髓库的捐赠者,小野真的是个很善良的人呢。
一切结束了,小野为了保护老幺日后的安全,成了替罪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