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二章 文书(1 / 2)

“年前朝廷上就会下达文书,听我师兄说,我是第一批回京的官员”

“算算日子,再有半个月,文书就能到,我琢磨着,要不等文书下达,我们就启程回京,跟父母一起过个团圆年”

他来长峰县城,满打满算,有九年,经历过天灾,见过难民无数,见过他们的身上衣着褴褛,他们的脸上尽是绝望。

也经历过亲眼看着玉米和红薯这两类高产粮食,逐渐推广开,给长峰县城的百姓带来温饱的希望,让人们重展笑颜。

更是亲眼看到百姓们不仅吃饱饭,饭桌上多了从前没见过的蔬菜。

长峰县的孩子们,无论男女,大多能入大学城,读书识字明理。

这些年,他自觉尽到了自己作为一个县令的本分。

唯一愧对的便是远在京城的父母,人生有多少九年?

不知母亲生了多少华发,也不知父亲是否身体康健。

顾成只说了短短两句话,饭桌上顿时沉默下来,

赵梨花用帕子抹了抹眼泪,她盼着这一天盼了许多个日日夜夜。

现在听夫君说是能第一批回京,心中百感交集,既有不舍,又有归家心切。

“好,我明天就着手收拾东西”

赵梨花带着哭腔第一个发表意见。

“小姐去哪里我就去哪里”

小清没有顾成和赵梨花的激动和伤感,发表过意见,啃起了大闸蟹。

“我也是,我跟着小姐走”

小花也没多加思考,反正有飞碟,她回家看望娘亲和石头哥很方便。

周姐看了看有主见的小女儿,没有阻拦。

大小姐是神医高飞的弟子,小花跟着小姐。

总比跟在她这个大字不识一个,只会做饭洒扫的妇人身边要有出息。

低下头的瞬间,眼圈却泛了红。

“妹妹,你放心去吧,家里有我,我会好好读书,早日考取功名”

十三岁的石头,很开明,他知道小花妹妹最喜欢的,最崇拜的就是小姐和小清。

同时也在心底给自己打气,总有一天,他也要成为妹妹崇拜的人,给她最坚实的依靠。

饭桌上,唯一没有开口说话的就是顾菲菲。

时间在悄悄流逝,直到现在,她才恍然发现,都要离开这里了吗?

以后的长峰县城和大学城,依然繁荣,甚至可以想见,越来越好。

只是再也没有那个总是会翻墙过来,给她做晚饭,悉心指导她的武功的少年。

这里的一切依旧,只不过和她再也没有关系而已。

这样也好,他去奔他的锦绣前程,她也不用一个人带着回忆,留在这个地方。

早该知道的,聚散终有时,她不必这样悲观。

一定是爹娘低沉的话语,激动的语气,还有娘亲的眼泪,感染了她。

相较于她心中的那个人,爹娘才是她最亲的人。

不过,现在顾菲菲发现自己作为子女,太不合格。

她明明有机动白马,一天的时间,就可以送娘亲回京看看。

这几年她忙着拓展生意,忙着升高她的任务分,更是忙着学医和练武。

甚至赚了银子,大部分投资教育和医疗这一块。

却唯独忘了爹娘也是别人的子女,他们从小在京城长大,他们的根在那里,也会想家。

“娘,我师父的机动白马,一天就可以到京城,等文书下来,我们可以早点回京”

“你这孩子,瞎说什么胡话,京城离咱们这远着呢”

赵梨花被顾菲菲异想天开的话给逗乐了。

“就是啊,闺女,咱们也不能太吹牛,你说三天,爹或许会信”

饭桌上沉重的气氛,被顾菲菲搅合开,又开始热热闹闹吃起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