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若这些可以垦殖的土地,在中原,甚至在辽地,那都好说。这么讲,是对的。”
“但本朝现实,这些可以垦殖的地,在扶桑。那么,这个想法,就大错特错。”
“当然了,前面说,以水喻税,代天行雨,使之润旱而少涝,这个说法自是对的。”
“但后面嘛,就很不现实。”
“既在扶桑,数万里之外……若行英人十三州殖民地事,必不持久,数年必反。”
“而若想持久,从他们身上征税,完成这个循环,就不现实。”
“其一,扶桑数万里之外,一人迁徙所废,不下百五十两。只靠种植,几年能还清前期支出?”
“其二,对他们征税,最多也就能用在迁民过去之后,安置、吃饭、等待收获的这些事。”
“但,这些支出,是小头。”
“大头,是从中原走到海边、再从海边航行到扶桑。这个大头,他们的税,便毫无意义。”
“是以,此空想也,至少于本朝,毫不实际。”
“与其琢磨这个,倒不若说,继续发展工商,而加工商税,加大移民,作为折中之策。这个,或许可行。但要说,搞垦殖,以垦殖之赋,而为移民之资,并不可行。”
“此事,国公是在考教我呢。”
“国公在扶桑移民之法,并不是靠垦殖之利,而是靠工商之利。先挖金子后卖酒搓棉晒盐,说到底是靠这些利润,为工资,发给雇工。而雇工又拿此钱买地为农。到底来说,这钱来自于工商,而非垦殖。”
“我说的折中之策,也是一样的道理。只是国公是在扶桑搞钱往扶桑移民。我不过以为,继续发展本土工商,而得税收用于迁民。”
“说到底,钱,还是要靠工商业来转动。而不能指望垦殖之利,自成循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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