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补充军队中大量“基干团队”……
在新益州,土豆烧酒业,也拥有了类似于在后来普鲁士的地位。虽然容克产生的基础,是长子继承制,大顺一直以来民间都是均分继承法。但因为这里的土地广阔,但又收为国有、且购买土地拥有限制一般平民阶层必须要分家按男丁来授田买地,故而在继承法问题上,颇有向一子继承的方向上滑动的趋势。
当然,朝廷也在有意无意地推动这种发展,其目的就是制造一批特殊的地主阶级,作为在这里实行统治的基础——可能会授予一些人额外的土地,这些人可能是军功贵族、可能是功勋老兵、甚至也可能是如王龙兄弟这般来的比较早的一批人。
因为这里的情况,是不可能出现租佃制的,或者说租佃制是无法推行的。
所以,土豆烧酒业,成为了大顺在这边搞出来一群类似容克的奇葩玩意的经济基础。
印第安人酗酒,但他们既不可能拥有足够的剩余农作物、也缺乏酿酒的技术。
法国人需要酒,因为法国的白兰地价格太高了,而因为保护主义政策,法国又无法生产唯一能和土豆烧酒抗衡的甘蔗糖蜜废料酒。
毛皮交易、人参贸易,这都需要酒类。
十三州边远地区的“爱尔兰羊倌”们用谷物酿造的威士忌,被大顺这边用土豆酿造的烧酒和顺流而下的运输便利,没等到历史上汉密尔顿的消灭小资产者的政策出台,就先被大顺的土豆烧酒搞死了。毕竟,粮食酒的成本,终究比土豆酒高许多。
毛皮、人参、以及欧洲风尚的海狸皮帽子流行潮,使得酒类、尤其是便宜的大顺在新益州酿造的土豆烧酒,成为了法国毛皮贩子的最佳交易品。
正如老恩评价道:烧酒区……同时也是普鲁士君主制的核心……酿酒业是以现代普鲁士的真正物质基础的姿态出现的。没有酿酒业,普鲁士的容克们就会灭亡……容克地主会被分散,成为独立的农民等级、自耕农……
这样的道理,在大顺的新益州郡,也是成立的。
没有烧酒业,那么大顺在新益州只会有分散的自耕农。而分散的自耕农、尤其是远离本土、但却又要承担税赋的自耕农,是分离倾向最严重的一群人。
大顺在新益州的“保守派”核心,也是大顺逆练之后的“正统近视殖民学说”的核心,就是依靠烧酒业搞出来的这种变种容克——以烧酒参与世界贸易的、需要大顺的舰队和本土军力保护的、一群被大顺扶植的地主转型的工业资本。
以王龙兄弟为例,他们作为第一批开拓者,朝廷给他们的待遇,就是使得他们早期的那六百多人,以20户一组,分配了大量的无法交易的土地。
早期通过组建合作社的方式,20户一组进行农业生产和酿酒手工业。通过朝廷扶植的方式,为他们提供资本和技术支持,以土豆烧酒和广阔的北美毛皮贸易急需的酒类市场为依托,迅速完成了资本主义农业生产的转型。
他们成为了大顺正统近世殖民法,在大石头山以东平原地区实行的支柱。
由他们生产烧酒,雇佣移民种土豆、做工,由大顺提供源源不断的廉价工资劳动者。
至于说,这笔钱到底是谁出的?
细论起来,其实是很有趣的。
给他们打工的人,领到的是工资。
工资,源于他们把酒卖给法国毛皮人参商人。
法国毛皮人参商人用酒和印第安人交换。
而交换到的人参毛皮等,又有很大一部分——毛皮的一部分、人参的几乎全部——是卖给大顺的。
而在大顺买毛皮和人参的人,自然不可能是贫民。
所以,听起来,好像有点脱裤子放屁的意思——就像激进派说的那般,这不等于是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