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一二章 做成死案(3 / 3)

新顺1730 望舒慕羲和 2056 字 6个月前

儿不是传位于朱洪武,而太祖皇帝是承高迎祥的名号。呃当然……这个,圣朝鼎定后,何以谓之‘起义’这就另有说法,早归早,还必要义,不能只论早……”

“不过,总之,下官的意思,就是国公以为天大的事,天下人觉得其实是小事;国公以为天大的错,天下人觉得其实不是大事;国公觉得一些小事,天下人觉得是大事……甚至于,有时候国公认为是对的,别人却以为是错的。”

“要办事,要么移风易俗让天下人觉得你做得对;要么,就还是要顺着天下人的三观来办。”

“所以,国公觉得他们该杀,下官也觉得有道理,但于天下三观而论他们不该杀,杀了就是暴虐。”

“但如果,拿给狗披麻戴孝这个事来说,国公觉得,此事没什么用,要么均田、要么下南洋,解决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问题,否则不要说治标不治本,恐怕标也治不了。”

“但是,读书人觉得下南洋暴虐、均田逆天理,倒不如弄出这种事来杀几个,弄得人人激愤更舒服。”

“虽然可能于国公看来,这并没有什么用,什么都解决不了。但,天下人不认为需要从根本上解决,只想看解决这些毛皮。”

“此事,当这么做。”

阜宁县令脑子转的飞快,很快给出了个主意。

该杀的杀,反正你都动了杀心了,我说不杀也没用。

杀之前,搜集恶名,是那种律法上办不了、但德礼上叫人恨不得杀之的事。

把案子办死之后,将案情搜集,出书。

出书的理由,出书的目的,就是要道之一德、齐之以礼,让天下人知道什么是错的、什么是对的。这个理由是谁也不能反对的,这是道义加身。

而若能做到这一步,那么这个案子就无人敢翻了。

因为,就算要翻这个案子里的蹊跷,怎么看都有猫腻。

但碍于这些恶行,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,来翻这个案子。

也就是说,本来是觉得案子里贪腐克扣这事有鬼,好像是有人下套,但把那些恶名担上之后,这案子就成了死案,翻贪腐克扣里的古怪,就显得要给这些恶行翻案一样,必要天下狂喷之。

但还必须说明白了,这些人不是因为这些恶行被杀的,而是因为贪腐克扣粮款被杀的。

这样,既维护了律法,也借用了道德舆论。

更重要的……阜宁县令心想,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,怎么看都像是你在故意纵容,然后引诱他们犯罪,再杀他们。这事传出去,实在太难听,而且你这活干的太糙,我他妈也得跟着受牵连。

你是虱子多了不痒,我可不行。

我反正是躲不开了,这摊泥巴是指定得沾身上了。

既如此,那就直接做绝了,做成死案,做成天下谁也不敢翻、不敢动的死案。

就和之前两淮震动的乡绅活埋百姓案一样。

要么不活埋。

既是活埋,那就直接做死。

不但活埋,还要给他们扣上聚众谋反、力图大事的帽子。

想到这,阜宁县令悄悄看了一眼洼地里聚集的数百乡绅,再一看这个洼地,心里猛惊醒道:“这……这洼地,不就是还没填的坟吗?恁娘,他们在西域东洋南洋战场上的时候,是不是也是这么处理尸体的?真是晦气,阿弥陀佛、善哉善哉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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