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一一章 归义军(中)(3 / 3)

新顺1730 望舒慕羲和 3881 字 6个月前

土地,家里养得起牛,老婆孩子过年能扯一身衣裳。

之前在万隆地区,可是没多少军饷可拿的。就算拿了,一时间也花不出去,不过是死中求活而已。

既有军饷拿,而且给的还不少,那当朝廷的兵,不是更好?

被拍肩膀的士兵听眼前这个大官说可以提些要求,他便壮着胆子问道:“我的老娘也不知死活。等过年的时候发了响,我想回老家看看,把老娘接过来。行吗?”

他有些忐忑,不知道对方能否答应。真要是当了兵,只怕过年也得在营中。而且从巴达维亚回老家也不容易,来来回回少说也得个把月。也不知朝廷能不能答应?

“哪个人不是妈生爹养的?你们若是在家中还有父母的,只需说下家在何处,朝廷自会派人将他们接来。若是有兄弟姊妹的,在老家过不下去了,也可一并过来。”

“你们帮衬着点,如何不垦个一二十亩地?岂不是好过在家里做佃户?前期的日子虽苦一些,但只要肯出力,日子便有盼头。”

“赶走了红毛鬼,便多得是可以垦殖的地方。朝廷日后还要在这里开府置县呢,树挪死、人挪活。”

“这样吧,我给你们个保证。今年过年之前,若是家里人还活着,都给你们送过来。若是没了,明年七月十五便放个长假,回去添添土、拔拔草。领了军饷,弄块好坟,弄个好碑。”

“若是不愿意继续当兵的,便领20两银子,你们不是在万隆那也有地吗?便安生过日子就是了。”

士兵们心里都有笔账,心想若是继续从军,一年三十两银子,日后还有赏赐的土地,如何不比给二十两银子回去种地强?

且说这朝廷的军舰如此威武,红毛鬼连我们都打不过,又如何打得过朝廷的大军?

跟着立功受赏,正是机会。

明知道要大胜仗,却选择领三二十两银子退了,那不是傻是什么?